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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治架構

港大校董會

由大學成員和校外人士組成,是全校規模最大的監督及立法機關。校董會的作用應視為代表港大所服務的廣大社會的利益。校董會擁有增補、廢除及修訂規程的權力。

港大校董會(委員)名單 (截至2023年12月)

校務委員會

校務委員會是香港大學的管治機關,負責管理大學財務、人力資源以及規劃大學的未來發展路向。委員會由校內委員(教職員和學生)和校外委員(非香港大學僱員或學生)組成,校外委員與校內委員的比例為2:1。委員以個人身份出任,故以信託人身份履行職責。

校務委員會(委員)名單 (截至2023年12月)
校務委員會會議討論摘要
指南與守則

教務委員會

教務委員會是大學主要的學術權力機關,負責規管所有學術事務及學生福利事宜。委員會共50名委員主要為教學人員,亦有學生代表。

教務委員會(委員)(截至2023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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