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媒
香港大學校務委員會審議有關檢討大學管治建議工作小組的報告
2017年06月27日
香港大學(港大)校務委員(校委會)在今天(6月27日)的會議上,收到今年2月其委任成立的工作小組的建議,工作小組審視了檢討大學管治專責小組(專責小組)向校委會提交的報告(包括「補充資料」)內的建議。
專責小組的成員包括Professor Sir Malcolm Grant(約克大學)、柯偉林教授(哈佛大學)和阮雲道先生(前高等法院法官)。校委會的工作小組由施文信博士出任主席,委員包括陳衍里教授、陳祖為教授、劉麥嘉軒女士、潘燊昌博士和楊紫芝教授。
校委會基本上同意工作小組的建議,並注意到專責小組的一些建議已經實施(例如有關策略性規劃及危機處理的建議)。
有關大學校監的地位和角色,校委會同意工作小組的結論,認爲現時不宜作出任何修改法例的建議,因爲修例過程漫長而且具有不確定性;小組也不建議任何權宜或非正式的方式要求校監下放權力的舉措。
工作小組主席施文信博士指出,專責小組由開展檢討大學的管治架構至意識到部份建議可能牽涉法例修訂,已過了好一段日子,現時較爲務實的做法,是按照建議在大學目前框架內作出改變,把一些建議規範化,建立一套程序以落實措施,而非透過冗長的法例修改,經歷長時間和不確定性,或以權宜、非正式的方式要求校監放權。工作小組認爲,這些由校委會建立的程序,未來可以不時檢討並適時作出修改。
校委會按照工作小組的建議通過決議,同意就校監任命大學校委會成員和主席設定程序,並因應建議修訂轄下提名委員會的職權,並成立一個新的顧問委員會,就校委會主席的人選向校監作出建議。此外,校委會亦同意就大學名譽學位頒授設立的一套指引。透過這些程序,大學得以在委任校委會成員和主席,以及名譽學位的人選提名與頒授上與校監作出雙向的意見交流。
作為雙向交流的一個開端,校委會將會就工作小組所建議的程序和指引,向行將履任的校監徵詢其意見和看法。
在校委會保密制度方面,工作小組非常認同專責小組所指出「任何校委會成員都不應違反保密守則」,以及「校委會應回復作爲專注大學長遠策略規劃的管治架構, 而非經常成為傳媒追訪的對象。」
工作小組建議,校委會應訂出保密制度統一標準,讓所有現任和未來的成員簽署承諾尊重及遵守,恪守保密原則,並同意如果違反便應受處分。
校務委員會主席李國章教授欣見校委會支持工作小組的建議,他相信有關建議, 一如專責小組所言, 可以容許港大校委會「把香港激烈政治爭辯放在一旁,做好策略性管治的工作」。
校委會亦同意發布檢討大學管治專責小組及工作小組的全份報告。稍後校內將會有活動,讓師、生、校友分享對大學管治課題的看法。
該兩份報告可在以下網頁瀏覽:
檢討大學管治專責小組報告(包括「補充資料」)
http://www.gs.hku.hk/Grant_Report_and_Addendum.pdf
工作小組報告
http://www.gs.hku.hk/Report_of_Working_Party.pdf
傳媒查詢,請聯絡港大傳訊及公共事務處助理總監(傳媒)徐佩瑩(電話︰2859 2606 /電郵︰pychoy@hku.hk) ,高級經理(傳媒)尹慧筠(電話︰2859 2600 /電郵︰melwkwan@hku.hk)或經理(傳媒)梁菁栘(電話:(852) 2857 8555/電郵: rhea.leung@hku.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