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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教授專研法制、人權、憲法及行政法,並曾就有關範疇在本港及海外的期刊發表大量文章,在人權和法律教育方面均作出重大貢獻。陳教授又曾在多個公共機構擔任公職,包括大律師公會執行委員會、消費者委員會、廣播事務管理局、香港紅十字會、報業評議會及中央政策組。
陳教授感到十分榮幸獲委任為本港首位學者資深大律師,他希望能進一步加強學界與社會的聯繫。
香港大學校長徐立之教授對於陳教授此次之委任感到十分高興。他說:「這次是香港大學進一步為社會服務的好機會,希望能為香港司法界作出更大貢獻。陳教授曾為香港多個機構服務,我相信他今次獲此殊榮,日後在法律界及社會服務方面將有更出色的表現。」
港大學者獲委任為名譽身份的資深大律師
2003年04月15日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院長陳文敏教授獲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委任為本港首位名譽身份的資深大律師。資深大律師為法律界的翹楚,而名譽身份的資深大律師一般只授與對法律有重大貢獻的法律學者。
陳教授專研法制、人權、憲法及行政法,並曾就有關範疇在本港及海外的期刊發表大量文章,在人權和法律教育方面均作出重大貢獻。陳教授又曾在多個公共機構擔任公職,包括大律師公會執行委員會、消費者委員會、廣播事務管理局、香港紅十字會、報業評議會及中央政策組。
陳教授感到十分榮幸獲委任為本港首位學者資深大律師,他希望能進一步加強學界與社會的聯繫。
香港大學校長徐立之教授對於陳教授此次之委任感到十分高興。他說:「這次是香港大學進一步為社會服務的好機會,希望能為香港司法界作出更大貢獻。陳教授曾為香港多個機構服務,我相信他今次獲此殊榮,日後在法律界及社會服務方面將有更出色的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