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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大學研究探討提升建造業安全倡議
2010年06月14日
香港大學發表探討香港工業安全措施有效性的研究報告 |
眾所周知,建造業在香港各行業之中是最危險的。近年,政府、香港房屋委員會、港鐵和其他公司已推行一系列措施以改善安全表現。不幸的是,意外率在過去 3年沒有進一步下降。在未來5年,許多鐵路和橋樑等大型基建陸續展開, 工程量增加﹐意外事故勢必顯著增加。把社會和其他直接和間接的成本計算在内, 與工作有關的意外,及對健康的危害的成本﹐高達項目總成本的8.5%﹐情況令人關注﹐實在有需要即時作出規劃並採取行動,避免事故發生。
有見及此,香港建造業研究學會(CII-HK)委託香港大學房地產和建設系的盧連新教授、潘新華博士和葉麗萍博士進行為期12個月,題為「香港安全倡議的有效性 ── 一體無法通用」的研究,探討香港建造業界的現況並提出新倡議,以提高建築安全效益。
研究就建設更安全和健康的建造業提出的全行業倡議如下:
1. 促進整個地產及建造業文化的改變 - 生命是有價值的,不應預期有任何人會在工作中受傷
2. 應建立和達成全港性的安全目標
3. 發佈表現數據 - 表現好的安全承建商及發展商應該得到嘉許, 表現差的則應被公開
4. 發展商和建築師應該在建設開始前,在設計階段,把施工和使用設施時的安全問題和對健康影響等因素,考慮在内
5. 選擇合格承辦商 - 不應選擇安全紀錄欠佳的承辦商
6. 設立一個現實和可實現項目建設的時間表 -為追求速度而採取粗疏的施工態度,可能導致意外
7. 制定完整的安全管理系統: 應在項目開始時考慮安全維修、安全建設, 以至是安全拆除
8. 客戶和承辦商必須致力於全面的安全培訓,重點針對工人和管理人員的能力﹐確保施工安全
9. 對建造安全表現良好的承辦商﹐以獎金形式發放安全金。
10. 僱主應積極協調工人重視健康和安全
11. 設置誘因鼓勵及嘉許著重安全、負責任的發展商
12. 仔細和有條不紊審計和監測地盤的安全性 - 審計應該被視為提高表現, 而不是實現最低目標
13. 在開展項目前﹐將安全設計、建造和使用等元素﹐都包含在建造合約之內
14.建造業議會 (CIC) 應帶頭推動這些倡議
研究報告的詳細内容,請瀏覽: http://www.hku.hk/cpaoesite/press/100614report
報告的主要建議,請瀏覽: http://www.hku.hk/cpaoesite/press/100614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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