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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保護動物權益法例全面檢討報告發表
2010年07月06日
香港大學法律副教授Amanda Whitfort 與香港愛護動物協會福利部副總監候安娜醫生(Dr Fiona Woodhouse)將於7月7日(星期三)在香港大學舉行新聞發佈會,發表對香港動物權益法例的全面檢討報告。
有關的研究報告由研究資助局(研資局)及中央政策組撥款資助,歷時兩年完成,就香港應如何改善保護動物權益的法例,與國際接軌,作出了多項建議。
報告指出,香港於1935年通過的『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已經嚴重過時,未能有效保護備受虐待的動物。報告建議政府立法,賦予動物主人相應的責任,確保動物受到適當的保護與照顧,有關的法例在英、美、澳紐等地已實施多年。
報告又認爲,現時監管寵物店發牌條件的規例嚴重不足,並不如新加坡等普通法系國家般完善,對於殘酷對待動物的寵物店,漁農自然護理署無權撤銷它們的牌照。現時的法例亦未有對業餘動物繁殖者售賣狗隻動物作適當監管,他們無需領牌,便可私下販賣動物,動物的品種、健康狀況完全沒有保障,是現有法例的一大漏洞。報告還有其他針對屠房運作,及對本地家禽農場的立法建議。
誠邀 貴機構派員採訪,詳情如下︰
日期︰2010年7月7日 (星期三)
時間︰上午11時
地點︰香港大學鈕魯詩樓9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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