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媒
港大校務委員會通過聘任新校長的程序和準則
2012年03月20日
香港大學(港大)校務委員會今天(3月20日)舉行會議。會上委員議決通過聘任新校長的遴選機制及遴選準則。大學將因應有關決定,盡快成立物色委員會和遴選委員會,開展全球招聘新校長的工作。
校務委員會於2011年11月成立臨時工作小組,就港大第十五任校長的遴選條件和程序,收集師生﹑校友和其他持份者的意見。小組經過廣泛諮詢,歸納有關的觀點及提議後,向校務委員會提交報告
校務委員會在今天的會議上,採納小組建議的五個遴選準則,同意新校長必須:
1. 具卓越學術成就及領導才能
2. 誠實正直
3. 全球性視野
4. 展示管理能力
5. 具有效的人際關係與溝通技巧
校務委員會並同意建立兩個階段的物色和遴選機制、成立物色委員會及遴選委員會以聘任下任校長。物色委員會由四位成員組成,專責物色最具資歷的人選以擔任校長,成員包括一名校務委員會校外委員,以及三名講座教授級的全職教師。
遴選委員會由十一位成員組成,專責考慮及審核物色委員會提交各候選人之資歷,與經篩選名單中的候選人會面,及議決一位最終候選人推薦予校務委員會。遴選委員會成員包括校務委員會的主席及另外兩位校外成員,一位學院院長,三位全職教授級教師,一位全職非教授級教師或教研人員,一位校友,一位全職非教學人員及一位全日制學生, 相比起第十四任校長的遴選工作, 委員會成員增添了學院院長和全日制學生代表。
傳媒查詢,請聯絡港大傳訊及公共事務處助理總監(傳媒)徐佩瑩小姐 (電話︰2859 2606/電郵︰pychoy@hku.hk )或港大傳訊及公共事務處經理(傳媒)尹慧筠小姐 (電話︰2859 2600/電郵︰melwkwan@hku.h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