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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大學普通法講座系列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闡述
「解釋香港憲法之我見」
2013年04月02日
過去十六年,香港法庭所審理有關《基本法》的案件,均與公眾及社會利益息息相關,為法院帶來重大挑戰。所有的憲法,包括香港的《基本法》在內,只能提供一個基本卻是非常重要的框架,以保障社會各項基本權利,並為社會各項事務訂立基本架構,其如何解釋因而至為關鍵,解釋的重任由法院肩負。香港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將於4月8日(星期一)在香港大學舉行的講座中,以「解釋香港憲法之我見」為題,闡述香港法院解釋《基本法》的方向。
馬道立法官1977年畢業於伯明翰大學,分別於1978年及1980年成為英國及香港的大律師,於1993年獲委任為御用大律師。他於2000年加入司法機構, 2001年獲委任為香港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2002年晉升至上訴法庭,並於2003年7月成為高等法院首席法官。2010年他繼前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李國能後,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二任終審法院首席法官。
香港大學普通法講座系列旨在透過不同普通法法域的資深法官講學,推動普通法之學習及研究,有關講座系列詳情,請瀏覽www.law.hku.hk/clls 。
今次講座詳請如下:
日期︰2013年4月8日(星期一)
時間︰下午6時30分至7時30分
語言︰英語
地點︰香港大學百週年校園鄭裕彤教學樓2樓模擬法庭 (地圖http://www.maps.hku.hk )
由於講座名額已滿,傳媒如欲採訪留座,請將姓名、電郵地址、機構名稱及人數電郵予Lydia Bute (電郵:LBUTE@hku.hk ,電話:3917 4323),以作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