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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大學與劍橋大學將簽訂合作協議
香港大學與劍橋大學將簽訂合作協議
共同拓展醫學倫理、法律與政策研究
2014年09月15日
香港大學與劍橋大學將於9月16日 (星期二)簽訂協議,促進雙方於醫學倫理及法律與政策方面的研究合作。
儀式由劍橋大學榮譽教授John Spencer博士及港大醫學倫理與法律研究中心的簡尚恆先生主持。出席的有港大法律學院院長何耀明教授,及病理學系陳立昌教授等。
John Spencer教授將於下午舉行公開講座,探討向患者追討傳播疾病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責任的爭議。John Spencer教授是刑事、侵權及醫療法權威,他在講座中將討論到英國一宗有關愛滋病人在知情的情況下,把病毒傳給性伴侶,有可能被認為是惡意傷害他人身體的案例;又會探討其他傳染病傳播的刑事和民事責任,是否需要立法防止等在法律和學術界激烈爭辯的議題,討論對香港也極具參考意義。
詳情如下
日期: 2014年9月16日 (星期二)
協議簽訂儀式
時間: 改為下午5時30分
地點: 香港薄扶林道香港大學百週年校園鄭裕彤教學樓9樓901室
公開講座
時間: 下午6時30分至7時30分
地點: 香港薄扶林道香港大學百週年校園鄭裕彤教學樓2樓模擬法庭
主講: 劍橋大學John Spencer教授
歡迎傳媒採訪,留坐或查詢請聯絡李秀雯小姐(電話: 3917 2919 / 電郵: lirachel@hku.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