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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大學回應傳媒查詢與捐款和師生有關事宜
2014年11月13日
就傳媒查詢,「香港大學發言人」回應如下:
香港大學(港大)處理捐款事宜, 一向均按國際標準及大學既定程序行事, 當中包括確定捐款來源。有關程序亦符合廉政公署處理捐贈指引 (“Partner for Excellence-Administration of Donations”) 的原則, 這套指引其實正是港大與本港其他大專院校於2011協助廉政公署制定的。大學的資金必須用於恰當的教學、研究和服務社會用途,並設有程序查核來源及審批款項的用途。校方一直有審視每宗接受捐款個案是否按指引處理,當然也包括近期受到關注的部份項目; 整體而言,大學確認近年接收的各主要捐贈安排,均有遵循捐贈指引行事。大學亦會不時檢視日常事務的運作、經驗、實際情況及需要,研究是否要作出改善。
港大祟尚學術自由及獨立自主,我們一如既往捍衛此傳統。教職員及學生均享有個人的言論自由;大學對教職人員的要求,是履行合約的職務要求。我們不會評論個別同事的具體情況,因校方與教職員之間的所有合約條款均為保密;但我們必須指出,教職人員均有嚴格履行其合約的職務責任;至於他們在私人時間及休假期間的個人活動,或在校外發表或持有的個人意見或立場,均屬於其個人選擇。我們已多次重申, 校方相信教職員及學生能充份意識到應該為自己的行為負責。自由 – 包括學術自由 – 與責任, 當是並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