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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大學校務委員會主席回應建議中與罷課委員會會面安排(修訂)
2016年02月03日
香港大學校務委員會 (校委會) 主席李國章教授, 上周二 ( 1月 26 日) 原則上同意在十日內與學生代表會面後, 一直透過校方, 與學生代表討論具體細節安排。
不幸地,在訂出會面時間及安排好會面場地後, 同學提出了額外的條件包括堅持要在校園內舉行會面, 與及有教師成員和校園傳媒列席。有鑑於上次在沙宣道校委會會議場地發生的事件,校方認為在安排會面場地時,安全必須作為首要考慮條件, 大學有責任顧及和保障所有與會人士、工作人員及保安人員的人身安全, 由於罷課委員會並未能提出更有效的保安安排和保證, 基於安全考慮, 認為在校園外舉行會面,更為合適,並因此已安排一個校外場地準備作會面用途。
此次會面性質是提供機會讓校委會主席與學生交流意見, 不適宜有教職員參與。身兼校委會成員的校長馬斐森教授已同意出席,其參與已能達到學生代表希望有校委在場的目的。
港大本來有與傳媒聯絡, 安排透過電視台直播會議,讓會議在公開透明的情況下進行,校園傳媒及其他傳媒均可透過直播得悉會議內容; 校園媒體如欲參與, 可作為學生代表之一, 出席會議。
李國章教授表示過去數天, 一直展示願意與學生會面的最大誠意。有關與主席會面的要求, 是由學生提出,然而中間又增添多項其他條件,有理由懷疑他們對建立溝通的誠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