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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大學及加拿大卑斯大學聯合推出泛太平洋法律教育課程
2008年05月03日
香港大學 (港大) 及加拿大卑斯大學 (The University of British Columbia) (卑大) 聯合推出「法律教育課程」,為被錄取並成功完成課程之學生打開在香港及加拿大執業之門。 港大及卑大代表今天 (5月3日香港時間) 在卑大的溫哥華校園進行簽署儀式,正式推出貫通北美洲及亞洲的嶄新法律教育課程,標誌著兩所世界級大學之間協作再向前邁進。港大校長徐立之教授及法律學院院長陳文敏代表港大出席在卑大舉行之簽署儀式。 港大校長徐立之教授在簽署儀式上說:「這課程重新肯定我們培育學生富獨立思考並適應多元文化的承諾,以裝備他們成為明日的世界公民。我希望港大及卑大會繼續在其他專業學科上合作,達致專業互相確認的目標。」 港大法律學院院長陳文敏在典禮上說:「港大及卑大兩所法律學院這項協作令人為之振奮,加強了北美洲及亞洲之間法律教育上的合作,我們的學生在一個不同的社會、文化及司法體制的所見所聞,將令他們在學術及專業發展上大大得益。」 卑大校長 Stephen Toope先生表示:「我們很高興能與港大合作,此課程將為學生增加跨文化的法律知識並專業聯繫,進一步強化加拿大及亞洲之間的交流。」 今天不少法律事務涉及國際層面,能在不同司法體制下執業的法律專才在市場上需求甚殷。法律事務所及企業的法律部門對此類人才趨之若鶩。過去十年我們可見到不同類型的聯合法律課程湧現,以美國東岸的大學及歐洲之間為甚。 此課程由2009年開始,港大及卑大法律學院將各自每年設五個學生名額,被錄取入讀此課程之學生,將獲得有助他們在對方司法體制下執業之相關學歷,即香港學生在加拿大執業、卑大學生在香港執業。學生如欲在港執業,則須符合法律專業證書課程訂下完成學業的各項要求。 此聯合法律教育教育課程只需學生多修讀一年,即:港大學生修讀六年及卑大學生修讀四年。 加拿大Asia Pacific Client Service Group of Borden Ladner Gervais法律事務所全國聯合主席Martin Donner先生說:「這是卑斯省教育界及法律界的重要發展,顯示出溫哥華及卑大在加拿大增強亞洲聯繫方面所扮演的重要角色。」 港大法律學生成功在港大修讀滿180學分者 (當中包括132分的法律必修科及9分其他課程),並累積成績在GPA 3.3分或以上者皆可申請。學生需在卑大修讀二年。成功申請之學生需在Law School Admission test中獲最少160分。畢業後港大學生將獲卑大頒發法律學位,此外之前應擁有港大頒發之法律學士學位,以符合完成此課程之必須條件,新課程首批學生預期在2011年畢業。 新課程為港大及卑大在教學及科研上再度合作。2006年兩所大學宣佈成立「HKU-UBC李國賢堂」,為卑大校園內之國際生宿舍及文化中心。由香港慈善家李國賢博士捐贈400萬加幣 (即: 約3000萬港幣) 興建,可容納100位港大學生及100位卑大學生,為學生帶來多文化及卓越學術環境。HKU-UBC李國賢堂並肩負文化樞紐之角色。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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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左至右) 港大校長徐立之教授及加拿大卑斯大學校長 Stephen Toope 在卑斯大學的溫哥華校園進行簽署儀式 (相片由卑大Martin Dee提供) (由左至右) 港大校長徐立之教授、港大法律學院院長陳文敏教授、卑大法律學院院長 Mary Anne Bobinski 及卑大校長 Stephen Toope 在卑斯大學的溫哥華校園進行簽署儀式後合照 (相片由卑大Martin Dee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