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媒
港大公布「傳媒呈現的家庭」研究結果
2009年12月29日
香港大學新聞及傳媒研究中心進行了一項名為「傳媒呈現的家庭」的研究,結果顯示家庭議題在整體新聞報導所佔比例極低,而傳媒報導的家庭議題,大都集中於家庭暴力及衝突,至於引致問題的原因,亦傾向將責任歸咎於當事人本身,而非政府、社會或專業人士(包括醫生、社工或精神科醫生等),顯示傳媒傾向將家庭議題作為個別新聞事件報導,而非社會問題或構成社會問題的現象。研究並建議傳媒提昇公眾認知家庭問題的根源,推動各界尋求適切的介入行動。
傳媒在社會中一直扮演着重要的議題設定角色,在一定階段內,其對某個事件和社會問題的突出報道,會引起公眾的普遍關心和重視,進而成為社會輿論討論的核心議題。就與家庭相關的議題而言,若某一議題沒有得到傳媒報導,社會大眾難以得悉之餘,亦影響其認知問題的核心根源,容易忽略問題的嚴重性而未能作出適當和及時的介入行動或政策建議。本研究的目的就是了解本港傳媒如何呈現有關議題,對問題的選擇與判斷,以及家庭議題在公共議題的位置。
「傳媒呈現的家庭」研究計劃由香港賽馬會慈善信託基金贊助。此項研究深入分析2007年10月至2008年3月六個月期間,香港六個主要平面及電子媒體的本地新聞報導及社論,包括《蘋果日報》、《東方日報》、《明報》、《南華早報》、無線電視及亞洲電視。
傳媒傾向報導家庭暴力及衝突
結果顯示,家庭議題在整體新聞報導所佔比例極低,在研究指定期間共錄得2430宗與家庭相關的新聞報導,以主流市場為主的《蘋果日報》及《東方日報》報導數量較多,約佔百份之三點四,《明報》及《南華早報》較少,兩家電視台的報導則最少,綜觀與家庭議題相關的報導,只佔整體港聞及社論數量低於百份之三,較其他類別新聞為少,顯示家庭議題並非主要公共議題,亦未獲社會各界廣泛關注。由於研究期間發生天水圍事件,以家庭新聞為頭條新聞的比率略為提昇,但仍少於百份之六,當中中文報章的百份比較英文報章為高,顯示某類型的家庭議題較能吸引公眾注意。
就不同類型的家庭議題而言,研究顯示,傳媒大幅傾向報導家庭暴力及衝突,而就家庭問題提出正面建議、幫助或解決方案的報導只佔百份之一點九。報導中的政府政策及回應、公眾回應、統計及調查、以及社論等或含相關的正面建議及方案,卻因未能成為報導焦點而易受忽略。最受廣泛報導的新聞為家庭虐待及毆打(30.6%),其次為少年犯罪(12.69%)、自殺(10.92%)、殺害及謀殺(8.59% )、非暴力衝突( 5.87% )(圖一)。香港大學新聞及傳媒研究中心助理教授(研究)傅景華指有研究顯示,傳媒報導家庭暴力或自殺個案後,社會上同類個案會有所增加;而隨着「動新聞」的發展趨勢,媒體「創作」了「比真實還真實」的新聞,強化以官能刺激和問題個人化的狹窄角度來了解社會問題,更容易忽略事件背後的社會實況。建議傳媒在報導時參考國際傳媒組織(如Dart Centre for Journalism & Trauma)對家庭暴力及自殺報導的相關建議。
傳媒傾向將責任歸咎於當事人本身
研究亦從上述2430宗與家庭相關的新聞報導中,選取了429宗主題報章新聞及39宗電視新聞,合共468宗報導進行詳細分析。研究發現,百份之六十五的報導都將事件的責任,歸咎於引致家庭問題的當事人本身(圖二)。若是少年犯罪、跨境家庭及長者虐待的議題,超過八成報導將引致問題的責任歸於當事人本身。
至於引致問題的原因,少年犯罪的原因大都被指為無知,其餘為來自破碎家庭、缺乏親子教育及家庭指導。引致跨境問題的原因大部份歸咎於跨境婚姻的爭執及衝突,破碎的家庭關係,卻鮮有深入討論跨境家庭的情況。而引致長者虐待問題的原因,也是以破碎的家庭關係,以及身體或精神疾病為主,其他長者會遇到的困難則鮮有提及。不過,天水圍事件是唯一的例外,除獲傳媒大幅報導,百份之八十七點二的傳媒將慘劇的責任歸咎於政府的福利政策。
改善家庭關係,推動和諧社會,傳媒可扮演重要角色
負責此項研究的香港大學新聞及傳媒研究中心助理教授區競衡(Thomas Abraham)指,與家庭相關議題的報導低於百份之三,顯示家庭議題並非主要的公眾議題,他建議有關機構舉辦一系列家庭研討會,讓公眾及傳媒關注香港的家庭議題。
香港大學新聞及傳媒研究中心總監陳婉瑩教授指出,新聞報導仍是公眾主要認知社會議題的渠道,傳媒傾向大幅報導家庭暴力及衝突,將問題的責任歸咎於當事人本身,欠缺探討社會問題的核心原因,容易令公眾及有關當局忽略其他可能潛藏的社會問題,影響釐定介入行動的策略和方案。
陳教授建議傳媒和社會各界共同努力,推動公眾教育,提昇公眾對家庭問題根源的認知及討論,與公眾展開對話,進而尋求適切的介入行動。除認清問題根源,陳教授亦建議傳媒多從不同角度發掘正面的家庭新聞,全面呈現香港家庭的狀況,傳遞建立和諧家庭及社會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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