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媒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李國能獲委任港大法律學院名譽教授
2010年08月23日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宣佈由2010年9月1日開始,委任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李國能為名譽教授。
法律學院院長陳文敏教授,高度讚揚即將退休的李首席法官:「李首席法官在出任首席法官期間,在處理多宗極具爭議性的案件時,既能平衡社會整體利益和人權利益,同時又能彰顯基本人權的重要地位,為終審法院建立開明的形象。此外,他又成功游說多位資深法官加入終審法院為非常任法官。李首席法官出任名譽教授,是港大的光榮,也是學生的福氣,希望學生能把握機會,從李首席法官的學養和經驗中獲益。」
李首席法官表示:「獲邀出任法律學院名譽教授,深感榮幸。我期盼日後能為法律學院作出貢獻。」
早於2007年,比較法與公法研究中心就回歸後終審法院的表現,展開為期兩年的研究,並於今年3月,李首席法官退休的消息公布後發表研究結果。研究結果涵蓋《基本法》下終審法院及其法官的角色,終審法院對回歸後本港法律發展的重要性等。在有關會議上多位講者均同意,在李首席法官的領導下,終審法院、以及整個司法機構,由法庭服務水平、審判效率,以至人事任命和行政工作,均建立了良好的制度和發展方向。
李首席法官與大學的淵源甚深,曾經出任大學及理工學院資助委員會主席,並於2001年獲頒授香港大學名譽博士學位。執業期間,已經開始參與法律教學工作,為模擬法庭比賽擔任評審、出席各類研討會和講座等。今年6月,更應邀為「普通法講座系列」第十二位講者,以「憲法判詞溯及力之我見」為題,與法律界和學者分享有關心得。講座是法律學院成立四十週年慶祝活動之一,而講座系列又是李首席法官在5年前為促進普通法之研究和發展而一手玉成的。由此可見,李首席法官和學院對香港法律及法律教育貢獻良多。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李國能
李首席法官先後在本港和英國接受教育,年青時負笈英國劍橋大學,獲得文學碩士及法學碩士學位。1970年成為英國大律師,73年取得香港大律師執業資格,88年獲委任為英皇御用大律師。97年回歸後獲委任為香港特別行政區首位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於99年獲頒劍橋大學菲茨威康學院榮譽院士榮銜。
李首席法官參與公職多年,曾經出任行政局議員,並且曾在多個委員會任職,包括大學及理工學院資助委員會主席、土地發展公司主席、香港科技大學校董會副主席;司法人員叙用委員會委員、法律改革委員會委員和證券事務監察委員會委員。李首席法官熱心教育,除在2001年獲港大頒授名譽博士學位外,亦獲多間院校頒授榮譽博士學位。他現時仍為清華大學法律系之友慈善信託基金受託人和清華大學客座教授。李首席法官於2008年獲香港政府頒授大紫荊勳章。
傳媒查詢,請聯絡香港大學法律學院李秀雯小姐 (電話:2859 2919;電郵:lirachel@hku.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