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及不可持續發展的野生生物販賣活動,對瀕危及脆弱物種帶來威脅。香港政府對相關的合法和非法活動沿用的法例和執行政策,對全球瀕危物種這個議題有著重大影響。
香港是野生生物的交易中心。於2018年,香港特別行政區向《瀕危物種貿易公約》貿易數據庫提交報告,指出有超過350多種被列入瀕危物種貿易公約 (CITES) 的物種,從36個地區以超過40多種不同形式進口香港,當中包括活體動物、動物皮革及雕刻製成品。 2014至2018年間,在中國大陸被起訴的野生生物走私案件中,與犀牛角和虎骨有關的案件中便有50%的違禁品是經由香港進入內地。
香港大學法學院副教授Amanda Whitfort 和香港愛護動物協會副總監(福利部)候安娜博士,獲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教資會)優配研究金資助,於2017年起,就管制野生生物交易的合法和非法活動香港法例和政策的有效性,開展為期兩年的研究。
調查結果表明,目前主要由《瀕危動植物保護條例》提供的法例框架未有足夠的阻嚇作用,而野生生物貿易的數量不斷增加,使得現行法例難以被有效執行。研究建議,要有效遏止野生生物經香港的走私活動,應修訂《有組織和嚴重犯罪條例》以納入有關野生生物的罪行。
Whitfort教授和Woodhouse博士將在明天(10月23日星期五)的傳媒發佈會中公佈詳細調查結果和建議。詳情如下:
日期:2020年10月23日(星期五)
時間:上午11點
地點:香港大學百週年校園法律學院鄭裕彤教學樓2樓模擬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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