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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大學房地產及建設系發表
「土地行政運作與專利巴士廠房的重建問題:
巴士專營權條文與地契條款的含隱考慮研究
2014年01月03日
香港大學房地產及建設系〈科斯產權研究中心〉成員黎偉聰教授和何志榮博士,經歷兩年半的獨立研究,完成由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公共政策研究」撥款項目(HKU 7007-PRR-11)「土地行政運作與專利巴士廠房的重建問題: 巴士專營權條文與地契條款的含隱考慮研究」。
研究的主要對象是過往兩家專營巴士公司 - 中巴和九巴,分析他們在巴士廠地的取得和運用。研究方法涉及香港巴士歷史研究、「田土廰」、「政府檔案處」和「城規會」審批資料調查和測量估值學研究。
研究披露下述公眾一直關心的問題的答案和專業意見:
(一)政府是否低價配售巴士廠地?
(二)巴士廠地重建為非工業用途的地價補值是否合理?
(三)政府有關巴士廠地配售及更改用途的總體評價如何?
研究確定,所有中巴車廠地段均由政府官地公開拍賣購入。而九巴則大部分車廠地段都是政府官地公開拍賣購入(包括官塘及沙田車廠),而部分其他車廠地段則是在二手土地市場自資購入。接近一半地段之土地的成交價均高出政府開出的底價 (upset price),証明有競投的過程。
除一塊地段 ,所有巴士公司購入的土地的「賣地條款」,和一般工業用地並無分別,並無變相局限競爭和地價。因為大部分巴士廠地 (除了上述特殊例子外) 都由公開競投透過自由市場無形之手決定,所以研究團隊認為可合理下結論: 巴士廠房配售政策是由市場決定土地價格, 並無資助現象。
至於那兩塊由政府直接批地的九巴車廠,就其批地價作同樣比較後,證實相關批地價格於市場層面是屬於合理的。
此外,在比較三個已重建的中巴及九巴車廠的補價和同區「可比較成交」後,也發現並無異像。賤價配地之說,並無基礎。
餘下問題,是在批准舊車廠更改用途時,有沒有同時棄用市場機制,即批出臨時新車廠用地,而非舊車廠初次配售和補地價制度本身。這點卻非此次政府撥款項目研究範圍!
詳細研究結果
研究團隊查閱中巴和九巴戰後到1972年的專利牌照條文(下作專利合約),發現政府沒有明文對專利巴士公司提供任何實質協助。政府反而有許多針對營運的規定 ---- 例如規定公司必定要公開上市,必須自置廠房,必須使用合格車輛,必須交專利稅等,作為賦予兩巴地區性公共巴士專營權的條件。
那麼政府在專利合約以外又有沒有任何實際的協助呢? 經詳細調查後,可發現的協助是間接性的: 就是為巴士公司免費提供地點理想的巴士總站月台。那時,巴士總站多在人流極高的專利小輪碼頭旁或公共屋村內。
另一方面,政府自1945至1976年,一直嚴格限制車資。1976年那年的首次結構性調整車費,便引發大專學生的抗議潮。政府容許「小巴」合法化,實際上侵害兩巴專利,最後更把專利權地域性轉化成「線性」,變相打破獨佔的局面。
但除了1967,1968年暴動時期外,兩巴卻連續30年一直 (一) 利潤上升; (二) 營業額上漲; (三) 不斷投資擴充車隊和提升車輛質素,他們和天星和油麻地小輪可說是少見的成功的私營公共運輸例子。兩巴的營運不斷改善,部分也源於他們積極添置廠房作入口巴士裝嵌,改裝,維修和夜間停泊之用。
那麼這些廠房土地又是否如一些人想法,是政府免費或賤價提供嗎?
經歷兩年半的獨立研究香港巴士歷史、「田土廰」、「政府檔案處」和「城規會」審批資料, 研究確定,所有中巴車廠地段均由政府官地公開拍賣購入。而九巴則大部分車廠地段都是政府官地公開拍賣購入,而部分其他車廠地段則是私人購入。今次研究,在已知的九巴14塊車廠地段用地中,只有兩塊是由政府直接批地興建。
分析現存於政府檔案處的相關「賣地條款」上的數字後,發現在公開拍賣中,接近一半地段之土地成交價均高出政府開出的底價 (upset price),証明有競投的過程。
在進一步考查「賣地條款」,看看其中的土地用途限制是否局限於「巴士廠」或類似特殊用途,變相局限競爭和地價,結果發現除一塊 (中巴七姊妹道廠) 指定是巴士車房, 所有巴士公司購入的土地的制約條文,和一般工業用地並無分別。不過該地段銷售時期甚為特殊,正值香港重光第三年。那時香港百廢待舉,投資不足,所以研究團隊並不認為這例外值得關注。
至於那兩塊政府直接批地的九巴車廠,團隊亦就其批地價作同樣比較,考慮其只能用作單一車廠用途,證實相關批地價格於市場層面是屬於合理的。
那麼,舊巴士廠更改用途,補地價時政府又曾否低價輸送利益予業主呢? 在比較車廠的補價和同區「可比較成交」後,發現並無異像。(請參考報告第29至36頁)
現時新廠地都是利用「短期租約」, 以臨時車廠方式運作,其租金是市值租金/政府指定金額,並會定期檢討租金。
研究報告全文,請參閱: http://www.cpao.hku.hk/media/SBE_Bus_Depot_Study.pdf
邀約訪問黎偉聰教授和何志榮博士,或對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聯絡港大傳訊及公共事務處助理總監(傳媒)徐佩瑩女士(電話︰2859 2606/電郵︰pychoy@hku.hk);或港大傳訊及公共事務處高級經理(傳媒)尹慧筠女士(電話︰2859 2600/電郵︰melwkwan@hku.hk)。